交通事故律师
上海交通事故律师
进入旧版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搜索
本站首页
责任认定
伤残鉴定
赔偿项目
计算依据
保险理赔
事故处理
交通肇事
典型案例
法律法规
收费标准
联系我们
热门话题:
责任认定
保险理赔
伤残鉴定
鉴定机构
九级伤残
十级伤残
收费标准
服务范围
来访路线
联系方式
委托流程
主页
>
法律法规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若干问题的通
时间:2010-10-28 23:05 来源:www.122164.com 作者:admin 点击: 次
分享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以下简称侵权责任法),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为了正确适用侵权责任法,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侵权责任法施行后发生的侵权行为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适用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侵权责任法施行前发生的侵权行为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适用当时的法律规定。
二、侵权行为发生在侵权责任法施行前,但损害后果出现在侵权责任法施行后的民事纠纷案件,适用侵权责任法的规定。
三、人民法院适用侵权责任法审理民事纠纷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决定进行医疗损害鉴定的,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及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鉴定。
四、人民法院适用侵权责任法审理民事纠纷案件,如受害人有被抚养人的,应当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将被抚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
各级人民法院在适用侵权责任法过程中遇到的其他重大问题,请及时层报我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二〇一〇年六月三十日
更多不同的交通事故情形请致电
上海交通事故律师
咨询:400-6263-640
(责任编辑:admin)
分享到:
Tags:
上海交通事故律师
返回上一级
上一篇: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下一篇:
《最高院关于购买人使用分期付款购买保留车辆所有权的出卖方不应
相关文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20100701)
10-28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20021201)
08-1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
08-18
《最高院关于购买人使用分期付款购买保留车辆所有权的出卖方不应
08-18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08-18
最高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08-18
上海市道路交通事故物损评估办法
08-18
最高院关于新的人身损害赔偿审理标准是否适用于未到期机动车第三
08-18
最高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
08-18
关于机动车是否包括轻便摩托车问题的复函
08-18
首席律师
More>>
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上海交通事故赔偿网创始人,首席律师,擅长办理交通事故赔偿诉讼案件,精通上海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伤残等级鉴定、各区法院审理流程、保险公司理赔事宜……[
详细信息
]
蒋洪华 律师
特别推荐
热点文章
最高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
上海市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2010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关于机动车是否包括轻便摩托车问
最高院关于新的人身损害赔偿审理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
最高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
联系我们
More>>
华天成律师事务所
免费法律咨询QQ:1251890449
E-mail:cici882233@163.com
手 机:138-189-64000
传 真:021-38722400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中兴路1500号新理想大厦9层
邮 编:201802
返回首页
|
加入收藏
|
关于我们
|
服务范围
|
联系我们
|
来访路线
|
合作加盟
|
免责声明
|
管理登录
上海交通事故赔偿网提供交通事故律师|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上海交通事故律师|上海交通律师|交通事故咨询
手机:137-641-64000 传真:021-38722400 E-mail:dennys750616@163.com QQ:1251890449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中兴路1500号新理想大厦9层,邮编:201802
版权所有:上海交通事故赔偿网
沪ICP备11048696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