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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法医鉴定项目分类 时间:2012-08-16 14:06 来源:www.122164.com 作者:admin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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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交通事故律师对于临床法医鉴定项目分别归类如下,便于当事人查找引用:

         1.损伤程度鉴定
     即轻伤、重伤、轻微伤鉴定或称伤情鉴定。
  2.伤残程度鉴定
  包括 I 级伤残至 X 级伤残(工伤事故称为一级伤残至十级伤残,程度由重到轻)。
  3.因果关系鉴定
  指损伤与疾病的关系鉴定。
  4.医疗纠纷司法鉴定
  医疗行为中是否存在过错,若有,与患者死亡或残疾之间的关系。
  5.保险理赔鉴定
  是否意外伤残、重大疾病、全残、失能达到保险理赔规定。
  6.影像学资料的同一认定
  所提供X光片、CT等资料是否为同一人。
  7.损伤后误工时间的审查
  损伤后休息时间长短的合理性判断。
  8.护理依赖程度鉴定、医疗依赖程度鉴定
  损伤致残后对护理及医疗的依赖情况判断。
  9.致伤物推断或损伤机理分析
  从损伤形态推测致伤物或分析损伤形成机理。
  10.保险调查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 18667-2002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原则、方法和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评定。
   

      更多不同的交通事故情形请致电上海交通事故律师咨询:400-6263-640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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